(一),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二)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一般审核合同条款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标的物是否明确?名称是否使用科学名称?
2,规格和型号是否明确?
3,质量标准是否约定明确?如采用样品标准,则样品是否封样?是否约定了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4,包装是否有特殊要求?
5,是送货上门还是自行提货?货由谁接收(提取)?
6,付款条款是否模棱两可,使一方有拖延付款的理由?
7,违约责任是否过于克刻?
8,争议解决条款是否能争取到对已方有利的管辖权?
(三)当事人应尽可能采用书面合同,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审核签字或盖章的有效性,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般应盖企业法人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有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的签字,都能代表该企业的意思表示,是有效的签字和盖章。如一方提供的盖章是部门章(如××公司销售部),则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加盖的印章模糊不清,有可能是欺诈人在做手脚,应有所警惕并予以查清。
合同变更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直接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盖章确认。
当合同有多页时,应加盖骑缝章,以免部分合同被调换、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