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算违约行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工程没中标保证金返还吗
工程没中标保证金返还。如果投标人采用保证金担保方式的,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退还,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单位假如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二、中标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如何处理
中标第一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选择向第二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也可以重新进行招标。对于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放弃中标的中标第一候选人,招标人对其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招标保证金或招标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实际损失。
三、招投标保证金中标之后怎么处理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持已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如有)、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上均为原件)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然后持上述材料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