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的效力有:
1、双方签订年度或总供应合同,年度或总供应合同约定具体交易数量、规格等,由供应商不定期盖章或供应单,供应商收到供应合同或供应单的要求,供应商无需盖章生效;
2、供货合同约定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生效的,供货合同只需授权代表签字,无需盖章即可成立生效;
3、供应合同对签字盖章没有约定的,其中一方持有公司授权文件代表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字的,供应合同未盖章成立生效;
4、供应合同的另一方是自然人的,因为自然人只能签字,无需盖章即可成立生效;
5、供应合同的另一方未盖章但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并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