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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登报范本 法律问题

2024-03-01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公告登报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三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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