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故故意终止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首先应当按双方在合同上约定的条款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