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
2.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
3.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
4.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
5.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上海市老年人综合补贴发放时间
上海市老年人综合补贴将分为4次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
(一)津贴从老年人符合条件的当月开始根据适用标准按月计算。
(二)老年人自符合条件之月起二年内提出申请的,从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补发津贴。逾期二年提出申请的,从申请当月的前一个月起补发前二年的津贴。补发的津贴不计利息。
(三)老年人因户籍迁出本市、身故等原因不再具有本市户籍的,津贴不再发放。
(四)津贴发放采取按季度预拨的方式,津贴发放月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津贴发放日为15日。
(五)非津贴发放月新审定的老年人,首次享受的津贴于当月或次月15日发放。
(六)津贴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