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关于工作时间的把握,并不是说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而是所有单位连续工作。
如果说我们中间因转换单位或求职中断了连续工作,那么连续工作时间就应当重新计算了。实际上除了连续工作时间,还有累计工作时间,主要关系到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一、享受带薪年假的天数怎么计算?
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以上,10年以下,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时间:在同一或者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视同工作时间,都应当计算为累计工作时间。
一般来讲,入伍、因公上学深造,都是视同工作时间。但是,失业或者灵活就业、无固定职业工作时间,不会计算为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