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农产品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为甲方提供厨房所需的各种农产品配送(即蔬菜等农副产品)
2.供货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合作期间双方应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
一、双方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按照配送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可对乙方的配送要求、服务水平及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不良之处。
3.甲方所需商品必须在前一天晚上12点前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的方式报给乙方给乙方提供采购依据和时间。
3.乙方提供的商品经双方协议在当月30号结算确认后。货款在次月的5日前乙方开发票,甲方必须一次性用现金或者支票付清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确保菜品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员工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携带甲方物品离开。
3.乙方所有商品价格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4.乙方的商品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配送时间到货或提前半小时到货,到货后需协助甲方的工作人员称量进库。
3.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所有款项。
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中毒的,经相关部门鉴定封样后,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方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的,应承担违约金(比照银行逾期付款处理)。
3.如乙方因违反合同约定,引起员工不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都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协商,如未按规定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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