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__年辽宁省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__〕128号)和葫芦岛市卫健委《关于印发20__年葫芦岛市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葫卫办发〔20__〕6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在促进健康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健康促进创建工作,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全面落实“建设健康中国”战略,以《辽宁省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工作方案》为遵循,引导人们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健康促进县(区)标准。
二、工作目标
1.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2.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本省平均水平,并在原基础上有所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3.建设良好的公共环境。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各级医疗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省级相应标准。
4.通过健康促进场所建设,使全市40%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健康促进医院标准;50%的中小学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以上的社区(村)符合健康促进社区(村)标准,健康家庭达到100户以上;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5.有完善的覆盖城区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村)有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
三、时间安排
兴城市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20__年6月底前)。制定《兴城市健康促进县实施方案》《兴城市创建健康促进县承诺书》,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创建健康促进县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__年10月前)。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和相关单位制定各自的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促进县建设。
第三阶段:验收评估(20__年12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完善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能达到健康促进县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迎接省级验收。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全市健康促进体制机制、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责任部门:市创建办公室)
1.把创建健康促进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公开承诺开展健康促进县建设,制定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成立市政府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市政府各部门按照“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及配套实施方案,并报送市创建办公室。
3.督促建立覆盖社区(村)、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4.做好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
(二)营造社会氛围,广泛舆论宣传,提高对健康促进县的认知。(责任部门:市创建办公室,各创建单位)
1.创建办公室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印制各类宣传材料,提高相关部门对健康促进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并发挥其部门优势从而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各创建单位要召开本单位或本辖区的动员大会,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各类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市委宣传部要做好本次动员大会及日后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创建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三)项目检测评估督导。(责任部门:市创建办公室)
1.负责基线调查工作。
2.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组织专业指导机构,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单位对健康促进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提高建设能力。
3.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干预和效果评估。
4.负责督促健康促进县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内容落实。
(四)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建设。(责任部门:市卫健局)
1.成立局、医疗卫生机构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创建健康促进县标准制定系列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由其它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4.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经过建设,全市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5.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服务,鼓励辖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县创建活动,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
6.负责“健康促进县”“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医院”等指标内容的分解落实。
7.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8.组织卫健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一次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
9.负责卫健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五)健康促进项目重点宣传。(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卫健局、科协)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电视、移动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和覆盖面。
2.健康中国行。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各种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坚持日常宣传教育和主题日教育活动有机结合。
4.负责对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健康促进宣传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负责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项目督导。
5.负责印发各类健康促进示范标准,发布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多形式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城区居民对健康促进项目的知晓率。
(六)健康社区(村)建设。(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
1.将健康社区(村)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
2.建立乡镇(街道)、社区(村)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的两级工作网络。
3.组织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活动,社区(村)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村)民参与健康社区(村)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
4.广泛组织社区(村)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
5.20%的社区(村)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健康家庭100户。
6.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
7.负责健康社区(村)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七)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1.成立局、校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2.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
3.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
4.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
5.经过建设,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6.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
7.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八)健康促进企业建设。(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1.成立局、企业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承诺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制定配套的政策、文件和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
3.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
4.组织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
5.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有固定宣传阵地。
6.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
7.全市大中型企业20%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8.负责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九)健康促进机关建设。(责任部门:市机关工委、各市直部门)
1.书面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动员市直部门全体职工参与创建活动。
2.各单位有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
3.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
4.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5.每年开展4次以上健康讲座和2次以上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
6.开展工间操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
7.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
8.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十)健康促进媒体宣传。(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1.成立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2.宣传创建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出台的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宣传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宣传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
3.每年新闻报道健康促进县区工作累计20次以上。
4.所有宣传报道的资料应规范入档。
(十一)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文旅中心)
卫健局负责督导、指导我市各类公共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协调住宿、美容美发、洗浴场所等设置固定宣传栏,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的健康促进宣传。
文旅局负责歌厅、网吧、书店等公共场所的健康促进宣传工作,做好健康宣传和控烟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各商场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健康促进核心信息标语,引导餐饮店、药店进行科学饮食、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控烟等健康促进宣传活动。
住建局负责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创建活动。
文旅中心落实好健康广场、公园、步道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的工作,配备好相应的户外体育运动器材。各类宣传活动要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
五、组织实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抓好创建工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拟定我市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推广创建典型经验。
(二)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作配合。将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工作紧密结合,同步协调推进。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纽带、指导和协调作用,组织开展各项综合干预活动;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的创建工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确保全面完成各自创建任务;市财政局负责我市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市卫健局要主动做好与省、葫芦岛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政策,适时邀请有关专家来我市指导,要在省、市指导下完成基线调查,发现我市的主要健康问题,研究制定适合我市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接受省级的监督指导、考核评估。
(三)细化目标责任,严格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对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要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开展阶段性的检查验收,力争达标一项,验收一项,巩固一项,发展一项。要定期进行自查,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效大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市创建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任务,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营造创建健康促进县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