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内部经济目标责任制,规范施工项目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生产经营目标的完成,全面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经公司与各施工负责人双方协商,特签订此《工程项目经济目标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签约双方名称:
考核方:武威顺达实业有限有限公司
承包方:
二.工程项目名称:
三.工程造价: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公司与业主所签订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五.项目工期:
按与项目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六.承包方式:按照公司下达的责任成本预算费用全额承包,独立核算、确保上缴、超奖亏罚。
七.责任期内主要考核指标:
1.目标利润:目标利润以公司下达的责任预算规定的利率为准。
2.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工程一次验交合格率100%;完成公司创优计划。
3.安全生产:杜绝生产安全一般及以上事故、因公重伤事故;汽车行车主要责任重大及以上事故;特种设备严重及以上事故;火灾一般及以上事故。
4.项目工期:按项目合同工期完成。
5.标准化工地创建:按公司标准化工地建设实施办法组织施工,实现公司确定的创建目标。
6.员工收入:确保员工正常收入,不拖欠员工工资。
7.精神文明:不出现政治事件、违法乱纪案件、治安案件或员工上访事件等。
八.考核办法:
项目完工后,项目部应将本项目承包指标完成情况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公司按照公司内部岗位职责和相关考核目标进行有效考核。
1.考核工资构成:
基本工资+外出补助+绩效工资(包括安全、收益、质量)
2.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3000元/月
外出补助:1000元/月
绩效工资:1000元/月
绩效工资1000元为最低标准,其余的月绩效工资为纯利润的1%。
3.其他说明
安全与质量绩效为一票否决制。若因负责人责任不到位,工地发生一次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安全绩效为零。
九.责任书有效日期: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工程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部工程审计决算完成之日止。
十.其他事项:
1.责任期内如发生重大情况变化时,双方另行约定;
2.责任期内项目承包集团成员有变化时,公司对考核对象进行相应调整;
3.本责任书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其中的内容;
4.本责任书的最终考核结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记入档案,作为承包集团成员任用、评先的重要考核内容。
5.本责任书一式四份,被考核方执一份。其他三份,分别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和人力资源部保管。
武威顺达实业有限公司施工负责人:
年月日
公司代表:
身份证号: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