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羁押一天,折减刑期一天。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所以应该是还需要在监狱呆6年多点。
也可以通过减刑提前刑满释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减刑最高不得超过刑期的一半,也就是最多减四年,因此,其至少还要在监狱执行二年半,不过要想减到这个程序是很难的,不过还可以通过假释前提出狱,相关规定与减刑差不多,最后还可以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出来,条件是疾病或生活不能处理,所以最好的方法是进入监狱开始,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有立功表现,这样的话最快在监狱呆不到三年就可以出狱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