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如下:应付利息=初始交易金额×N/365×R,其中,R为购回利率;N为实际购回天数(按自然日计,实际回购期限不超过28天(含28天)的按28天计算,高于28天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计算和支付方式为按日计提(算头不算尾、季度结息季度付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