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交通事故和工亡能双赔吗
北京交通事故和工亡能双赔。依据最高院《人损解释》、《工伤保险条例》,法律并没有禁止受害人采取“双赔制”,而且两种法律关系所赔偿的结果相距甚大,因此受害人可以继续按《工伤保险条例》主张权利。《人损解释》第3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三、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冲突吗
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
工伤赔偿是基于工伤保险关系,而交通事故赔偿是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二者并不冲突。
如果是因交通事故受伤,但同时也属于工伤的,受伤者可以要求对方按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