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附加分是指在高考中除文化课以外另外加的分数,主要是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获得高考附加分的情况包括:根据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且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