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20xx年生,身份证号。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袭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没有考虑到重名现象。
,到现在一直没有在任何场合使用过,现在上幼儿园了,考虑到将来要上小学办学籍,如果还使用这个名字会出现重名现象,现特向贵所提出书面改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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