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员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如果强行辞退违法,可在疫情结束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疫情期间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辞退的情况,所以需要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标准来赔偿,不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工资来进行赔偿处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员工不上班开除员工的,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了具体情况,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的违法情况,那么是可以直接辞退处理的,并不需要支付赔偿,劳动者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仲裁裁决处理。
拓展资料:疫情期间被单位辞退的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