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财产是动产或者成为了动产,那么其流动性就很难控制了。有不少的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和转移财产,遇到类似情况也常常就束手无策。
在离婚案件中,主要涉及三个问题,即是否判决离婚、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以及如何公平得到共同财产的应有份额。其中,财产分割是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对这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律师也常常无能为力。
一、离婚怎样才能查到丈夫隐藏的财产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男方有外遇和隐匿财产,你可以多分财产并得到赔偿。离婚时的隐藏财产是指在离婚的过程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也就说明了,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对方隐藏财产企图转移财产的问题时,最重要的是收集对方隐藏并企图转移财产的证据。收集到对自己一方有力的证据之后,可以向法院提出少分或者不分给对方财产。
而对于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行为的,也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二、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自备
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备。起草离婚协议书的标准:
1、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抚养问题。主要针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应注明由谁抚养,抚养费多少,如何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时间等;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处置不动产时,应注明不动产的位置和房产证号。对于动产处置,如机动车需要注明机动车牌照、发动机号码等信息;银行卡号、开户行卡号、开户银行、存款金额和分配;
4、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5、处理隐匿转移财产;
6、经济帮助权。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