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银行保存的个人征信是无法通过任何便捷渠道进行快速恢复的。
2、如有欠款请尽快偿还;
3、征信不良追溯期为五年,五年后征信不良清除,可正常办理业务;
4、征信不良追溯期满以后如果仍旧未偿还欠款,银行可申请追加一次,期限为五年或永久。
5、如果个人信用征信中有负面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