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伍某
乙 方:某某公司
第 三 方:孙某乙方将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的建设项目承包给某有限公司,然后又有该有限公司(该有限公司属于乙方的下属单位)将该工程分包给自然人孙某和周某,甲方属于该有限公司的员工。
乙方将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的建设项目承包给某有限公司,然后又有该有限公司(该有限公司属于乙方的下属单位)将该工程分包给自然人孙某和周某,甲方属于该有限公司的员工。甲方于x年1月20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于甲方在工作的过程中打盹,不慎被孙某承包的铲车在做回填工作时给压伤,致使甲方右股骨中段骨折。鉴于双方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是否属于工伤及其处理结果均已清楚的了解,为解决甲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的'精神,平等协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前已经支付甲方医疗费20000元,伤残鉴定费1200元。
2、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2项(共计:21200元)确认各项费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下列各项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后续医疗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15000元整(大写:拾壹万伍仟元整)。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通过转帐方式支付上述款项。
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劳动关系解除。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的权利。
五、甲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六、因为自甲方到乙方公司工作至工伤发生之日,乙方尚未完成甲方社会保险的办理。所以,甲方自愿放弃如下权利:
1、要求乙方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权利;
2、依照社会保险而享有各项权益的权利。
七、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终结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乙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且一方放弃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及工伤赔偿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诉讼等权利。甲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八、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迟延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赔偿金,则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赔偿金总额的20%。
2、甲方领取乙方支付的一次性赔偿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甲方应当退还乙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赔偿金的20%的违约金。
九、第三方孙某作为造成事故责任的责任方,其的意见是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甲乙双方的赔偿问题,其并不认可甲乙双方达成的赔偿数额。第三方的意见在本合同不起任何作用,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第三方意见的影响。
十、以上条款,甲、乙双方自愿遵守、履行。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三方持有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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