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达成买卖协议如下:
一、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备注
大写:
上述价格包含(√)进口关税、(√)增值税、(√)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调试费、(√)。
二、质量
卖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保证不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有关要求。
设备设计使用寿命年,卖方提供为期个月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提供免费维修,不能修复的,卖方免费更换。质量保证期届满后,卖方以优惠价格提供维修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为。
三、交付
·交货地点:(√)甲方位于威海的工厂(ⅹ)。
·运输方式:;交货期的其他约定:
产品需要安装调试的,卖方应在产品达到后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产品正常运行30日后,双方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产品不需要安装调试的,买方应在产品达到后15日内进行验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向卖方提供。
在·交货地点将产品交付给买方之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四、包装
(√)卖方按工厂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包装适应长途运输、产品性质、气象条件的要求。
包装的其他约定
五、付款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5日,卖方支付货款总额的10%,计元;设备到达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10日,卖方支付货款总额的80%,计元;剩余货款,卖方应当在之前支付。付款之前。卖方应足额提供增值税发票、作为付款提示。
六、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产品未能通过验收的,卖方应提供合格的产品来更换不合格的产品,买方也有权选择退货而要求卖方返还货款的本息。逾期交货/验收超过10日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为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被解除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合同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买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纠纷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求得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将争议提交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八、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及/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卖方买方各执壹份,
卖方:
买方: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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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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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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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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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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