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受黑龙江省天源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对其番茄红素加工项目专项资金、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和产值利税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审计依据
《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编制的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收支决算表、项目验收收支决算明细表、企业资产负载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合同)》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我们的责任是在履行必要的
审验程序后,对这些财务资料发表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四、审计内容
(一)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1、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00万元,流动资金300万元。
2、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670万元:其中,20xx年项目实施前银行存款300万元,20xx年7月前陆续投入上年和本年企业利润37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专项资金:20xx年1月获得项目专项资金30万元。
银行贷款:20xx年3月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肇源县支行落实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 3、资金用途
自筹资金:670万元:其中用于土建工建设27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358万元,用于研发设备等费用支出42万元。
专项资金:30万元:用于生产设备采购。
银行贷款:300万元:用于番茄、马口铁等原辅材料采购。 (二)项目实施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番茄红素加工是以番茄为原料,经浮洗、打浆、浓缩成番茄酱后再经萃取设备提取红素。20xx年该项目项目投产后,由于当地自然灾害番茄基地减产,又由于市场番茄酱价格不断上涨原因,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产品产量,生产红素上游产品番茄酱8,460吨,生产番茄红素0.5吨。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实现工业增加值1,875万元,完成项目的100.59%; (2)、实现销售收入6,627万元,完成项目的95.3%;
(3)、实现利润329万元,完成项目的94.27%; (4)、实现税金65万元,完成项目的28.38%; (5)、出口创汇560万美元,完成项目的112%;
(6)、拉动基地种植户实现收入2,860万元,完成项目的71.5%;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黑龙江省天源食品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新增投资及其投资来源和项目资金用途与项目计划任务书相符。
在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上,资金是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实行单独核算,没有挪用专项资金现象。
在经济效益指标完成上,虽然项目红素产量没有达到设计要求,但总体经济接近项合同要求。
此报告仅限于本项目验收使用。 附: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项目验收收支决算表 3、项目验收收支决算明细表 4、企业资产负债表 5、损益表 6、现金流量表
附表1:
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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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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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总投资(合计)=项目资金来源(合计)=项目申报前已完成投资(合计)+项目新增投资(合计)
项目验收支出决算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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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中“项目总投资(合计)”与附表2中“项目总投资(合计)”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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