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解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增强教学针对性,提高教学质量,经教研室全体教师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每位主讲教师除了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外,必须自觉地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辅导学生进行自学,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2、每位主讲教师每学期进行辅导答疑的时间不少于4课时,几周内集中讲完的课程要求在授课内容结束后第二周进行一次平时辅导答疑;贯穿整个学期的课程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辅导答疑,辅导答疑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主讲教师确定,并提前通知学生。
3、主讲教师进行辅导答疑时必须认真负责。做到有计划、有记录。答疑时,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切实贯彻教学大纲的要求,并密切结合国内外形势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新变化,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4、在每门课程考试之前,任课教师至少安排2个课时进行集中辅导答疑。在辅导答疑过程中,不得泄露考试内容。
5、每位主讲教师在课程结束后,要向教研室主任汇报辅导答疑情况。教研室主任要定期对主讲教师的辅导答疑情况进行检查。教师的辅导答疑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儿少与妇幼保健教研室
20xx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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