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燕窝坊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开拓双方产品销售市场,达成双赢的利好局面,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代销我公司经营鲍鱼海参等产品,乙方可根据甲方的授权,使用甲方代理产品的标识、商标等;乙方无权转让给第三方代销。
二、合作经营的方式:甲方负责产品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乙方负责提供场地和售货管理。
三、根据代销协议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信义保证金人民币(双方商定)元,本信义保证金在双方合同期满1年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人民币 元退回乙方。 四、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总额的(双方商定)%作为提成(月结支付)。 五、授权时间: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
六、根据代销协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且协议的签署由双方法人资格者签名。
七、“”产品代销合作协议书以双方法人签名后开始生效。合作其间,乙方如连续2个月销售额低于X元,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将撤回在乙方处的所有产品,双方结算后协议失效。
八、每月 日甲、乙双方财务必须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产品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乙方提成和将营业额除提成外的金额如数上交甲方财务。
九、除甲方法人、财务外任何业务经理及本公司其他人员均无权收取代销商款项。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代销价目表等;提供乙方商品知识培训相关资料(产品功能说明等)。 2、甲方按乙方店容的实际情况,双方商定后,首次配货(详细店面配货见明细表);由甲方送到乙方经营处。由乙方负责人确认产品数量并盖章签收。确认产品数量并盖章签收后如再发现数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单、展架、宣传海报等销售道具(合同期满1年或解除合同之日回收) 。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代销,自主售货,自主管理。每月 日与甲方清算本月的营业额和盘点工作;并在当日按规定清算提成。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宣传产品的性能和功效,不得随意夸大和歪曲,不得将产品拆分销售,要注重健康环保宣传。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当时应立即开箱验货,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损坏或产品质量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如情况属实,要求甲方补货或调换产品。合作期间,商品如出现滞销状况,乙方及时反映随时换货,但须保持产品质量完好无损,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4、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有责任对所在的产品进行月底盘点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或者人为损坏,双方核对确认情况属实,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5、乙方在签定合同之后应详细阅读《代销合作书》以便甲乙双方严格遵照执行,实现双赢。
6、合作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和价格政策;必须诚信经营。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或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奖励政策:
1、乙方代销营业额当月超过计划(双方商定)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1% 提成奖励乙方,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双方商定)元的,甲方给予增加 1% 提成奖励,当月代销营业额超过(双方商定)元以上的,甲方给予增加2%提成奖励。
2、合作期间,乙方两个月内未售出产品,销售额为零的或销售额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最低额度X元,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奖励政策,并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