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学生会各部门职能,提高各部门工作效率,加强学生会队伍建设,规范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是依据《大专生学生守则》,并结合我院学生会具体情况拟定的。
第三条本条例侧重从思想品德、业务学习、生活作风、部门职能、人事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六方面进行阐述。
第二章思想道德
第一条主动接受院团委的正确领导;认真接受院团委、学生处的具体指导。
第二条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会,关心集体,努力培养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融洽的团队合作精神。努力培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
第三条严于律已,宽以待人,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努力向党组织靠拢。
第四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工作,乐于奉献,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热情,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
第五条表里如一,实事求是,努力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第三章业务学习
第一条恪尽职守,抓好专业业务学习和工作业务学习。
第二条以基础科目为亮点,以专业课程为主线,以广泛兴趣为平面,抓住一个点,拎起一条线,携动一大片。
第三条学习和熟悉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条例,勇于实践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专业学习具体要求是:
一、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学生会正副主席、各部部长)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二、学生会干事学习成绩总体良好,无不及格科目。
第四章生活作风
第一条锻炼和培养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第二条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男女学生干部交往应自尊、自重、自爱、得体、大方;禁止男女学生干部在校园内揽腰挽臂、依偎搂抱等不文明行为。
第三条禁止打架、赌博、酗酒,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禁止观看、传播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第四条保持良好的个人仪表和卫生习惯,保持学生会办公场所的整洁。
第五章部门职能
第一条学生会主席职能:
一、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统筹安排学生会事宜。
二、以学期工作重点为线索,督促各部门拟定好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安排好活动内容、活动进度。
三、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学生会成员会议,详细了解各部门正在或即将开展的各项活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提出可行性建议。
四、期末,与全体学生会成员共同总结经验教训、心得体会,做好评估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部长职能:
一、全面负责部门工作,统筹考虑部门事宜。
二、学期初,以学期工作重点为出发点,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
三、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各项工作。
四、开展每项活动,有详细的流程图,并视活动的具体工作量及需求合理分配任务,落实责任,决不能“累死一个,闲坏一帮”。
第三条学生会干事职能:
一、主动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认真接受学生会的统一调配。
二、认真、适时完成部门分配任务。
三、主动、积极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及其实施建议方案。
四、大胆、客观指出本部门某些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并做好改进工作的合理建议。
第六章人事制度
第一条新成员加入应符合以下几点:
一、符合本条例第二、三、四、五章各条款。
二、通过自荐或他荐,上岗培训。
三、能胜任所荐岗位。
四、经学工处、团委主管老师审核批准。
第二条新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第三条学生会正式成员如果行为有悖于本条例,视其情节轻重,将进行除名或列入考察期等处理,考察期一般定为二个月。
第四条学生会成员符合以下任一点可以或必须离岗:
一、主动要求离岗并得到学工处主管老师批准。
二、试用期或考察期,工作业绩不佳或行为与本条例有关款相抵触。
第七章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核办法:
1.学生会各部门依据《考核指标体系》,认真作好自评。
2.在各部门自评基础上,由考评组按《考核指标体系》的有关内容对各学生会干部进行考评。
3.考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及平时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考评时间:
学期末,各部门准备好自评报告和有关材料报考评组。
三、奖惩办法:
1.考评名列前三名学生会干部将被评为学生会优秀干部,并且优先推荐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
2.凡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按规定其个人量化再加5分。
3.考评名次倒数二名的学生会干部,按规定其综合测评减2分,并出示“黄牌警告”。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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