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租人〉:谭x
乙方〈租用人〉:曹x
本协议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经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现就租赁具体事项约定如下:
一、本协议具体位置为株洲市x商业步行街区域__098、__099号商位,建筑面积为__00.40平方米。
二、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营业设备等归乙方。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本协议有效期为X年,即20__年__0月__日起至20__年9月30日。
四、铺面转让金为X元整,分两期支付:20__年8月__7日支付X元整,20__年2月__日前支付X元整。转让金X元包括了乙方向甲方交纳房租保证金X元。
五、铺面年租金为:第一、二年X元整,第三、四、五年X元整。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建行账号为:,户名为谭X),每年__0月__日前支付次年租金。
六、本协议签订后,店租不得浮动,否则算甲方违约。转让后,由于房东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七、协议到期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房东签订续租合同。 甲方不得私自与房东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算违约。
八、任何乙方不得私自违约,违约的一方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20x0元整。
九、甲乙双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算欺诈对方,被欺诈方的一切损失由欺诈方赔偿。
十、协议生效后若发生纠纷,诉至法院,胜诉方因诉讼而损失的一切可计算的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协议经甲乙双方及公证人签字后生效。
签字 甲方:
乙方:
公证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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