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春游安全责任书
为配合教委关于实施新课改,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指示,20xx年3月24日,高20xx级部分班级组织学生外出春游,教育学生热爱亲近大自然,增强绿色环保观念。学校对组织学生春游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做了十分细致的安排。现将春游安全要求公布如下:
1、学生一切行动听从老师指挥,参加春游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春游纪律,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自律,不做任何违反安全纪律和法律法规的事情。
2、乘车时不得大声喧哗、下座位,不得把头和手臂放到车窗以外,不得干扰司机正常驾驶。
3、到达目的地后要听从老师安排管理,不得私自脱离集体。
4、游览过程中不得去禁止的区域活动、不得涉水,不攀岩,不爬树,不做任何给自身或他人带来危险的事。
5、遵守春游纪律,不得在景区内追跑打闹,不得在上山路上超越、推搡,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6、不得随意损害公共设施,不得损害任何农作物,不得随便乱扔垃圾。
7、不得购买携带弹弓、弓弩、打火机等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物品。
8、不得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9、注意饮食安全,不得饮带酒精的饮料。不得购买不干净和过期的食品,如果自己做饭,一定注意做饭安全,防止烧伤烫伤。
10、保管好随身携带的钱和相机等贵重物品,避免丢失。
11、保持通讯畅通,如果身边有紧急事件发生,一定在及时报告老师。
以上11条要求需全体学生共同遵守,如有违反所产生的后果责任完全自负。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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