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早上07:30,前端备勤人员沈(组长)、张两位同志在业务库周边环境安全巡查中,发现电信油机房方向冒烟,立即前往查看,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安保干事上报情况。两人手提灭火器在事发地点查看后,发现是我公司隔壁旧法院平房宿舍发生火灾,当即报119火警。10分钟内,消防大队赶到火灾现场,并借助我公司附属楼食堂阳台展开作业,半小时后,火灾扑灭。
因火灾地点靠近电信油机房,油机房内储存大量汽油,如放任火灾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两位同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处置,避免严重后果发生。
经决定,对沈、两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并分别给予300元奖励,以资鼓励。希望全体员工以两位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以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进企业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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