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共同营造公平、公正、依法、有序的市场环境,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经营活动,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确保上线商品来自于境外合法的生产企业,可以在境外自由销售,符合我国(或生产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商品质量安全,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二、建立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并保持制度的有效运行。
(电商企业)建立并保持以下制度的有效运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制度、召回和主动报告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制度等。建立并保存产品信息、物流信息、支付信息、订单信息、上线商品审核信息、质量安全评估信息、质量问题投诉和处理信息等,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真实。保留期限不少于2年。
(电商平台)建立并保持以下制度的有效运行:对入驻电商及其上架商品的审核制度、电商商品质量安全评估和监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质量问题投诉的处理制度等。
二、承担所销售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以及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诚实守信,履行质量安全主体义务。
三、如实申报,向检验检疫部门提交真实准确的备案信息、申报信息以及消费者个人自用承诺信息,建立完整的商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链条。
四、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将全部质量安全相关信息通过网站明示,并对所销售商品质量标准与中国标准存在差异的,做出明确提示。在交易过程中就消费者个人自用承诺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要求确认,并保留相关记录。
五、在所经营的跨境电商商品涉及人身安全、健康、环保的重点项目不符合要求时,负责商品的召回、退运或销毁等。
六、自觉接受和配合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管理。
若违反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本企业自愿接受检验检疫部门按规定做出的相关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企业:
签 署 人:
签署时间:
承诺书是 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如《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二篇第2-201条规定,凡价金超过5000美元的货物买卖合同,除该法典另有规定外,均须以书面方式作成,否则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诉讼中对这种合同原则上不接受口头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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