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切实搞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市掀起“六五”普法高潮,大力营造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根据全国普法办、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市依法治市办、毕节市司法局毕法治办[20xx]17号文件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现就我县开展此次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时间是:11月中旬开始,12月中旬结束。为期1个月。
四、宣传重点
(一)大力开展党的xx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
(二)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大力宣传“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12月4日,各单位要在各乡镇普法办广场、公园、集镇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活动场所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县司法局将在雍熙镇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印制相关法律法规到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时间上午10至12点,人数每个单位3—5人。
(二)开展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基层百姓”为主题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帮助基层群众和组织解决一批涉法涉诉问题,为基层党委政府排忧解难。送法进机关、单位由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负责,送法的内容为党的xx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理论的重要论述、宪法、本部门法律法规等;送法进农村、社区由民政部门牵头,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工青妇及相关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征地拆迁、妇儿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送法进学校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公安、检察、法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法、禁毒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刑法有关条款等法律法规;送法进企业由有设立审批权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送法的内容为财税金融、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源矿产、环境污染、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针对20xx年1月1日,十部新修法律法规正式施行,集中开展一次学习宣传咨询活动。县司法局、普法办牵头,成员单位配合,通过上街开展一次宣传咨询活动、开办一期法制宣传专刊(题、栏)、悬挂张贴一批法制宣传标语、举办一期执法培训班、出动一周流动宣传车上街巡回宣传等活动形式,扩大公民对新修新颁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是在党的xx大召开之后,全县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推进毕节试验区奋力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背景下开展的又一个法制宣传日活动,搞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社会主义法制基本理论宣传到乡镇、村社。县直各部门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结合毕节试验区后“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精心设计本地本单位活动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增强活动的针对性。
(三)面向基层,讲求实效。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与党的xx大精神学习宣传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试验区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法治纳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把党的xx大关于建设法治国家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和法律知识、法治精神宣贯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四)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网等主流媒体和新兴传媒与传统宣传形式结合起来,加强对“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是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版、专访等形式,开展深度宣传报道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扩大宣传效果。
各乡镇、县直各工作部门务必于12月10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报县依法治理办(县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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