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
1、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审查批准
1) 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 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采购管理
1、 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 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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