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年终综评成绩为好的、并且安全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部门及人员,公司安委会根据公司安全指标完成情况及各人安全责任的大小,按照《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专项奖励条款给予奖励;对综评成绩为中的、在公司内部给予通报表扬。
四、惩罚
(一)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达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专项处罚下限,按照《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专项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二)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达不到《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中安全专项处罚下限、并超过公司安全控制指标的,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控制指标内事故、事件,事发部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安委会审核、批准执行,安全环保部进行备案。
(四)岗位职责范围内发生隐瞒事故不报、不论事故大小,一次处 100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
(五)对年终综评成绩为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向直接领导做出书面检查。
(六)以上条款被处罚一条或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失误被媒体曝光的,一律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五、承诺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诺人签字(不允许代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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