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
1、甲方将其所有的 车型,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时止收回。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 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 元,三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35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 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算。
5、乙方租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6、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7、注:如驾驶员不跟车,必须提供等价抵押。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及违章罚款,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注:还车时暂押现金1000元,如在租车期间没有违章行为,30日内退还。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章)驾驶证号码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车清单一览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车 型颜 色车 号车 况公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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