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园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使财务管理工作依法规、有制度、守纪律、有序地进行收支管理与监督,促进增加收入。控制支出,确保本园及其他分园的正常运转。本园的领导班子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货币资金管理
1、严格银行账户管理。中心学校及其他分园只能在金融机构开设一个银行账户。本园只设一名报账员,报账员除了按日常需要申领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应付日常开支外,各项经济往来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严禁账外账、搞小金库和多头存款。
2、严格规范现金使用。
①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开支(即坐支),报账员如收了现金收入应即将款项存入银行,其他分园可收齐后再存入银行;
②不准与“白条”抵库,报账票据要求用税票,免税产品除外;
③不准挪用公款;
④不准公款私存。
3、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报账员的备用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等,实行定期与财政“结算中心”对账。
4、严格收费收入管理,收费要按物价部门核定去收,收费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教费每生每月220元,一学期合计1100元,其他分园保教费收取,按实际情况收取,但不能超过物价部门的核定。伙食费实收实支,多还少补。伙食费每生每天暂收9元,包括早餐、午餐、午点,一学期900元,不吃早餐每天8元,一学期800元。中心学校和其他分园所收保教费全额缴入中心学校账户,再由中心学校统一缴到财政专户。所收伙食费全额缴入中心学校账户。
5、伙食费的收支管理,独立设账核算,确保实收实支,专款专用。
二、票据管理
1、严格票据管理。
①中心学校和其他分园要规定使用财政部门提供的有效票据进行收费,非财政部门的票据不能使用;
②收费票据的领用、保管、核销由中心学校报账员负责;
③票据实行缴旧领新和定期缴制度。
每次领用时,报账员必须将整本用完的收费收据存根缴回财政部门核销,经财政所票证管理员核对无误后,予以办理领取新的收费票据手续。
三、开支财务审批
中心学校和各分园的一切财务开支必须取得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园长一支笔签批,同时注明开支用途,还分清保教费或伙食费支出,方能办理开支。
四、开支财务管理
1、通讯费的开支。正园长每月通信费80元,副园长、报账员每月通信费60元。
2、会议、差旅费开支。教师、领导到镇参加会议、出差每次补助10元,到区每次补助30元,到市每次补助50元。
3、退费。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学校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4、采购。成立采购小组,每次采购都由采购小组进行采购,超过限额要实行政府采购。
五、固定资产管理
组织人员对中心学校固定资产进行核对,并按资产的分类建立明细账,分类登记,做到账实相符,建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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