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我们华夏汇通公司业务大力扩展、更上一个台阶的一年。在经历了20xx打基础、20xx谋发展的阶段后,20xx年公司根据市场、政策及时调整了方向,进而迎来了企业的高速发展阶段。
众所周知,20xx年,我公司经历了一些变化,既有外部的,信贷行业市场环境以及政策方面的变化,也有内部的,人员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变化。变化,这两个字既是危机也是机遇,古人云“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公司领导支持下,在公司各部门同事的通力协助下,我们经受住了考验,履行了公司赋予的职责,完成了20xx年度的答卷。借此机会,我个人想向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在日常工作中对我风控工作的支持与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20xx年,我部按照公司所制定业务理念和工作方针,结合我部实际情况,克服了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问题,对风控制度进行了梳理重建、依据公司新时期业务需要重新完善了流程体系;对业务报批、岗位职责的确立、贷前实地考察、组织评审上会、资料文件审核、贷中监管、贷后检查等各项工作进行了重新规范。在与各部门的相互配合与共同努力下,克服了种种困难,在政策及市场环境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圆满、优质地完成了今年我部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大点加强制度建设、重新梳理流程体系
20xx年下半年度,我部针对原有的业务及风控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进行了规纳、梳理和修改,形成了更加符合业务需要及公司风控要求的新流程体系。新流程体系设计的目标是:
1.在新政策、新市场环境下,依托公司提出的业务导向,对业务操作流程重新做出定义和规范;
2.促进公司业务的规范发展,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升业务部门及风控部门的运营能力及运营效率;
3.依据新业务规范的要求,对业务实行分层管理并确立管理责任体系。
据此,为了更好的完成上述目标,我部编写了《20xx年信贷风险指引及业务指导意见》。在《指引》中,首次确立了正常业务与非标准业务的分类标准,明确了对不同类型业务的管理责任划分。同时,《指引》也对业务流程进行了重新规划,对今后开展的业务亦具有规范和指导意义。
第二大点、对其它风控相关事项的管理
本年度,我部除了风控日常工作之外,还完成了一些其他与风控体系相关的管理的工作,具体有以下:
(一)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
1.规范合同文本
针对对以往检查中出现的贷款合同和法律文件不统一的情况,风控部配合法务部门,根据公司以及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重新进行了合同文本的修订,向业务部门提供了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
2.规范过桥业务流程
20xx年度,除了进一步做好传统的抵押、信用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之外,风控部还针对已有的过桥业务,进行了流程和操作上的梳理和规范。针对过桥业务各环节的风险点,制定出一系列业务细则和风控要求,建立起一套贴合业务需求且符合公司风控要求的模式。
3.拟定股权业务流程、完善手续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我司又拓展出了股权类业务。风控部通过对新业务的了解及研究,配合业务部制定了针对股权质押及股权转让类业务的法律范本,拟定了新业务办理流程,并完善整理了针对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业务办理流程及相应的登记手续。
(二)日常业务培训
除法律专题培训外,风控部还组织了多次的培训解答会,培训解答了例如上会审批、股权登记办理等新的业务及操作流程规范等等。通过这些培训解答,业务部门在工作中可以更好、更快地了解掌握相应的工作要点。
(三)问题业务的处置
本年度,在做好法务管理工作的基础之上,风控部对一笔已进入诉讼阶段的贷款进行了处置,处置情况如下:
1.刘玲庭借款本金13万元违约的处理结果
借款人刘玲庭20xx年4月向我司申请租金贷18万元用于经营,到期后对其中的借款本金13万元及欠息逾期不还。借款人于20xx年2月办理了商铺转让,我司收回转让租金及押金共计¥124,220元用以冲抵其所欠的本息,并对剩余的借款本金¥26,528元继续向借款人追讨。由于20xx年5月之后开始无法联系上借款人,在联系未果的情况下,风控部于20xx年9月12日正式向朝阳法院下辖的南磨房法庭提起民事诉讼,并于20xx年2月3日开庭审理。20xx年3月20日南磨房法院公告判决,判处刘玲庭及郑春锦在判决公告的7日内归还我司借款¥25974.21,以及以此为基数的借款利息及滞纳金(按利率2%/月,从20xx年8月17日起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另外判处刘玲庭夫妻承担我司预缴的案件受理费464元及公告费560元。
同时,我部对刘玲庭留弃在天雅女装市场的货品进行了处置,共取得处置款¥3,480元整。截止到该款项缴纳到财务之时,我司已收回总计金额20万4354元。
第三大点风控部门20xx年计划
综上所述,我部在20xx年度做出了一些工作,有针对性的重新梳理了公司业务整体的流程、规范。与此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有待改进的不足之处。我部在即将来到的20xx年中,关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文本尚未规范
经过重新修订后,相关法律文件和内部文件已做到规范统一。但一些具体条款、委托书、决议、补充协议等函件类文件还可能存在适用性的问题。因为业务需要,此类函件经常需要依据业务进行修改,因此存在遣词造句不规范、自主修改不报风控、法务审核等问题。又因此类函件属于贷款资料中比较重要的要件,因此这种未能进行统一规范的现状带来了一定的操作和管理上的风险。后期我部将以各部门意见及客户反馈,根据工作中实际发现的问题,协调法务部门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优化,早日拿出泛用性较强、规范化的样本。
2.有待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在贷前及贷中,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依然存在一定问题,下一步应做好业务部门、风控部门、各级领导的信息传递和协调沟通,做到流程的真正畅通。另外,我部重新编写的《指引》也明确了业务分类标准以及管理责任,对各类业务的分级及管理责任的适用性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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