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491号-2-4号1-9号其中一间门面租赁给乙方。用于经营小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7平方米,乙方独立经营,自己挂电表,按表数交费。水费双方平摊,煤气费由乙方交纳。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乙方经营时注意安全,防火、防盗,由此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1年,自20xx年9月10日起至20xx年9月10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一、年租金为壹万陆仟元(人民币),交租金方式为年付。
二、在合同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不可抗拒原因(自然灾害或政府动迁),甲方不能继续承租该房,乙方与甲方自愿解除合同,甲方将剩余租金退还乙方。
第四条:续租
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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