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文昌市文建路 新桃园酒店 项目的改造、经营合作事宜,达成意向如下,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事项
1、项目名称:现名新桃园酒店(以下简称该项目)
2、项目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文建路号
3、合作范围:现新桃园酒店3—6层(含一层酒店前厅)
二、合作方式
1、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对该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及后期经营管理。
2、出资占股比例:甲方出资59%占股59% ,乙方出资41%占股41% 。甲方给予乙方新公司整体10%的股份作为乙方的管理股,该管理股享受新公司的盈利分红,承担新公司的亏损损失。
3、新公司采取独立结算方式进行财务管理,与甲、乙双方其他项目无必然联系。由甲方选定人员进行出纳管理,由乙方公司会计人员进行审计。
4、该项目以乙方品牌“时光印”作为经营过程中宣传、推广、营销的主要名称,由乙方进行全权经营管理。但在酒店主要招牌中应体现甲方“昌河”品牌内容。
5、该项目的一切运作费用由新公司承担,包括前期产生的转让费用。
6、由新公司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租金、租期及使用范围。
三、前期甲乙双方主要工作
甲方工作:
1、如实将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告知乙方,并向乙方出示该项目的相关合同、协议。
2、配合乙方进行文昌酒店市场调查,完成对该项目的市场定位。
乙方工作:
1、对文昌酒店市场进行调查,结合真实数据作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完成项目市场定位。
2、结合市场定位及该项目实际情况,形成初步的产品装修设计方案,并估算出大概的投资预算。
3、结合市场定位及产品方案,形成初步的营销策划案。
四、协议期限及解除方式
1、本意向书在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有效期二个月。
2、在协议有效期之内,由于其它原因导致协议各方无法继续合作的情况下,协议双方可以书面约定解除本意向书。
3、如双方解除本意向书,或过期时无法达成合作协议的,则由甲方承担装修设计方案的相关费用,乙方承担市场调查的相关费用,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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