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地板砖规格 (货号颜色同样品)
二、单价 数量 元/片
总量 片
总价 元整
三、质量要求及供货时间
1、完全满足相关国家、省、市相关的规范标准的货物产品技术要求及封存的样品验收标准。
2、产品等级:优等品
3、包装方式:产品标准包装
4、交货地点:
5、供货时间:供货前十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七日内准备好货物、三日内准备好发送,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到甲方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至指定地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按照相关规范产品的规格、颜色允许偏差率在3%范围内,对数量、规格、颜色、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补足或换货或退货;
四、验收方式
1、验收方法: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工地后,通知甲方,并提供产品质量证明资料,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产品的表面质量进行检查,初检合格后,甲方签收。
2、异议的处理: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五、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留10%质量保证金,工程贴砖完工后十日内一次付清。乙方出具发票。
六、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产品质量提出异议。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规范标准的材料。
2、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或供货不及时,造成的施工延误,甲方有权退货及终止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要进行总价5%的赔偿金。
乙方如不能及时向甲方交货,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要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作为违约金。
向乙方提供详细的材料规格、质量、材质要求及进场计划。
5、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以保证本合同顺利完成。
七、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需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中的要求规定。
2、根据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数量,保质保量按时供应。
产品的包装应为:包装物【不回收】。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装卸等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同一色号的地面砖,确保甲方镶贴时无色差。
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上述标准合格产品,材料进场后由甲方会同监理对每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抽检复试(材料复试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复试不合格,按如下办法处理: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且乙方要承担相应的一切处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对上述合同条款必须共同遵守,由违约方向对方偿付货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2、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的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该工程供货完毕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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