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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理决定

2021-03-09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关于给予许xx同学记过处分的决定:

  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育部许xx同学,该生于20xx年9月4日在校图书馆看书时,将三本图书书脊、封底两处书标以及底页的条形码撕去,意图将三本图书带出图书馆。在经过图书馆门禁时,警报器发出鸣响,保安按照检查程序检查发现许xx同学没有为三本图书办理借阅手续并已将图书的部分标识去除,企图蒙混过关。事发后,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夜大教育部均对许xx同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评教育,许xx同学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做出了较为深刻的书面检查。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三章第四节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四款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许xx同学记过处分,并按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赔偿经济损失。

  许xx同学如果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继续教育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材料包括申诉申请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并附处分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xx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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