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遵循平等公正、互利互信的原则,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施工面积: ___________㎡
1.4 工程造价:总价款约(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期限为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此工期已把可能影响工期的因素考虑在内,因此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否则总工期延误一天,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000元,依此类推。
第三条 施工单位资格
3.1承接装修工程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装饰企业资质证书》。
3.2承包方必须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甲方的要求。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乙方负责设计,提供工程效果图、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年___月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4.2施工图纸双方交底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代表: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代表____职务______职称__________
乙方派本工程项目代表______职务_____ 职称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执本人有效证件进驻施工现场,中途无极特殊情况或未经甲方同意不准更换,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为乙方提供入场施工必备条件。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由乙方进行现场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据“物品清单”采取保护措施。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注意事项
6.3 未经批准,乙方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非承重结构及设备管线;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安装大型灯具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7.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7.2 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7.3 保护好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上、下管道的畅通。
7.4 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城管部门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及时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2本工程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和赤峰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建筑装饰装修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8.3本工程按设计装修图纸材料标准选材、按设计施工图内容施工。
8.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检合格后,必须在隐蔽和中间验收前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不合格限期修改重新验收,未履行验收手续的不参与决算项目的结算。
8.5乙方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标准,甲方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条件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发生的返工费
第九条 施工组织及进度计划
9.1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二日内,将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乙方必须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
9.2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施工条件、支付工程款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影响天数预以顺延工期。
第十条 材料使用及验收
10.1按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由乙方提出主要材料计划及建议价格,经甲方认可后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监督质量、签定价格(做为决算价格依据)。
10.2乙方负责采购全过程的管理(运输、保管、使用)
10.3乙方进场所有材料,必须填写<<材料验收报告单>>,标明品种、规格、名称、产地、价格等详细信息,经甲方审核认可后可使用。
10.4凡经审核合格的材料,甲方以拨付工程款的形式直接支付材料价款。
10.5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材料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环保证明书,不合格的材料(特别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允许进入施工场地。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污染超标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10.6进出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甲方规定履行签批手续。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1.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及验收手续,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令乙方拆除,费用由乙方自理。未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的项目,不得进入项目决算。在施工中甲方提出对设计修改意见、增减项目时,双方协商签字后施工,作为结算依据。
11.2工程变更:变更内容、增减价款,附现场签证,最终走决算。
11.3乙方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结算报告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10日内。 11.4工程验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装饰装潢保修期为2年;木门保修5年(开裂、变形、漆膜脱落等现象,乙方无偿更换)。
12.2由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保修期无偿修复,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用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三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办法:
13.1付款方式:乙方正式进入施工现场,甲方预付工程款____万元,随工程进度甲方以支付主要材料价款形式,凭《材料验收报告单》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预留工程总造价5%保证金,余款付清。
13.2结算方式:工程(预)决算加签证,三级取费标准。
13.3材料价差:按预算价格和实际价格进行调差,乙方必须提前5日内向甲方报材料采购计划(内容: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标准、 数量、价格信息)。
13.4保修金返还:工程竣工满一年返还2%,工程竣工满两年返剩余部分(木门部分除外)。
13.5工程竣工验收:乙方据验收总造价出具正式发票,税金由乙方自行上交(或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安全管理及文明施:
14.1乙方在施工中,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工作人员安全,一旦发生事故,由乙方完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4.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合理管理,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裁。 14.3为确保施工场地清洁,要求乙方达到完工场清的标准。
14.4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及已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14.5乙方必须做好现场的防火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违约
15.1合同签定后,乙方毁约或无正当理由中途退约,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5.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其他附件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6.3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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