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就双方提前终止《灯箱》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终止合作协议书》
项目名称:负一层灯箱
201x年10月1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该项目的经营。双方的合作期限为5年,协议有效期为201x年10月1日至201x年9月30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1x年9月20日提前终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如下条例,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201x年10月1日签订的《负一层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
第二条 乙方终止一切关于《灯箱广告项目合作协议书》上注明的甲乙双方合作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签定本协议后《灯箱广告项目》由甲方独立经营,盈利亏损均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如乙方后期需要使用灯箱广告,视一般客户同等对待。
第五条 协议提前终止后,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例如:投标价格、租金、内部设备的购置、安装价格等)。
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第一条 乙方于201x年10月1日,出资25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用作投资。甲方返还乙方投资成本,之前一切盈利与亏损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甲方分 3期付款,至201x年12月30日前支付30%,即(小写)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至201x年6月1日前支付30%即(小写)7.5万元,(大写)柒万伍仟元整。 至201x年12月30日前支付40%即(小写)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乙方在收到每笔款项后,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收据。
第三条 乙方在收完笔款项后,甲乙双方协议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二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侵犯了甲方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等有关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利用甲方上述秘密信息牟取的全部收益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三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放不得就协议存续期间及提前终止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事宜,提起仲裁、诉讼、申诉、信访;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应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投资成本。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伤。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字) 代表人(签字/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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