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内容
1、 厂房地脚螺栓,主钢结构,次钢结构和维护结构的制作和安装,具体工作内容:(按图纸所包含的所有钢构相关的内容)。
2、 乙方包,材料采购供应,加工制作,运输安装等,以单价包干形式承包该工程。(本合同内容不包含窗、楼梯护手、土建、水电及所有装饰部分)。
三、 工期
1、 以本合同生效,施工人员和主钢结构件进场的第二天开始算,总工期为____天完成制作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或遇雨天、停电和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四、 质量和材料采购要求
1、 主钢结构材质(除吊车梁、抗风柱为Q235B)以外,其他所有主钢结构材质均为Q345B,所有材料厚度下差不得低于50丝。
2、 所有次钢结构材质均为Q235B。
3、 屋面和墙面彩板厚度均按图纸要求加工安装。
4、 乙方所采购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
5、 施工质量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其他标准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五、 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
1、 本合同工程单价为:___________计算,工程全部完工按实际建筑四周滴水为界收方,以现场实际所收方量为准(夹层不另行计算)。
2、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_____________工程总造价约为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整)。
3、 合同结算方式为:(合同约定单价包干)。
六、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主钢构材料的预付款,款到开始购料。
2、 主钢材料进入工厂并通知甲方,甲方须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到工厂取样送检。
3、 甲方取样后乙方开始正式加工生产。
4、 主钢构全部进场并开始正式安装,(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次钢材料的购料款。
5、 所有次钢和檀条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工程总造价的30%作为维护材料的购料款。
6、 余下本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
7、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自验收之日起(一十二)个月内,无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工程10%保质金,合同终止。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工作。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电源、水源。道路场地平整、职工住宿等与本工程相关的良好施工条件。
3、负责协调乙方和土建、设计及其他部门的配合工作。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如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直至按约定付清为止,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超过合同约定日验收,结算,按每日工程量总造价的0.5%比例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6、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及时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7、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使用,由此造成的质量和其他问题,由甲方全部承担责任,同时视为(本工程合格)。
五、乙方责任
1、在施工中乙方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避免一切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意外伤亡事故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规范,甲方有权勒令停工、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程拖期,每日向甲方支付每日工程量的0.5%违约金。
4、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的监督、管理并随时提供施工资料和工程实物检查。
5、遵守业主,甲方的规章制度。
6、施工安全设备、劳保用品和机具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费用。
六、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造成的追加工程量应及时签证,并加以计算。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不符合设计要求,要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处理,若不能正常施工,应顺延工期。
七、 工程验收
1、 工程验收交接工作由甲方组织,依照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设计变更通知书、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进行验收、评定交接。
2、 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进行竣工验收,甲方七日内未组织进行验收的,视为合格;验收合格七日内,乙方应将完成的竣工资料交与甲方。
3、 超过合同约定日期验收、结算,甲方应按本工程总造价的0.5%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
八、 工程质量及保修
1、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十二个月,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 在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如乙方不按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条款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除赔偿对方预付款外,另罚预付款的50%罚款。
2、 工程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有好精神,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可以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协调,若调解无效,可依据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 本工程经双方认可的清单以及往来文件、图纸作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增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与合同精神相抵触。
5、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验收自合格,结算全部工程款后失效。
十、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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