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外实训的安全管理,规范学生的实训行为,提高校外实训的质量,使每位学生都能安全、圆满地完成实训计划,学院根据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实训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实训安全须知,请同学们认真遵守。
1、 实训生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始终保持学生本色,加强自身修养,维护学生形象,把安全摆在工作和学习的首位。
2、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尊敬同事,团结工友,服从的安排,安心本职工作。虚心求教,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争取尽快达到岗位的要求。
3、 严守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爱护实训单位的设备仪器;严格遵守实训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将技术或商业情报泄露,维护实训单位利益。
4、遵守社会公德,注重社会影响,严禁赌博、打架等行为,互帮互助,自尊自爱,自觉维护学校和实训单位声誉;
5、实训过程发现问题,出现意外,应及时向学校老师反应和请示,由学校与单位负责协商,实训生不得直接与实训单位发生冲突,不得起哄、闹事,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6、实训生要确保手机、QQ等联系方式的畅通,实训期间如更换手机号码要及时告知班主任,每周至少与实训班主任、与家长联系一次,汇报实训情况,按时交实训周记、实训报告,不按时联系、不交材料者实训成绩不合格。
7、做好个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工作、生活安全有序。
(1)寝室门要及时上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及各种证件;
(2)禁止实训生夜间外出或夜不归宿,如下晚班尽量结伴同行;
(3)严禁吸毒、抽烟、喝酒、赌博、打架斗殴;
(4)不看不健康的书刊、音像,不到吧,不与友会面。不贪小便宜和轻信陌生人,预防传销组织的诱骗;
(5)注意交通安全,行走和骑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或无证驾驶机动车;
(6)严禁到水库、池塘或危险的地方游泳。
8、实训生因严重违纪或工作懒散等原因,被实训单位拒绝实训,学校按规定延长对其实训成绩的考核,并延期发毕业文凭。同时学校将不再推荐新的实训单位,并将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劝其退学或除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实训生个人负责。
承诺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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