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事故预防、监督检查、安全法规和改革发展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4月,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5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部长作出重要指示,副部长作出专门批示,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提出可操作、可考核的贯彻落实意见”。成立了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立在安全监督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活动方案,谋划“安全生产月”各项宣教活动;在财政经费中申请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400多万元,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建立部直属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安全生产月”联络员体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交流总结活动的典型经验,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通知》和副部长的批示要求,组委会办公室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结合往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和水利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广西大藤峡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和教学、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咨询日、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竞赛、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等10项宣教活动,按规定将方案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三)加强指导交流。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深入,取得实效,部切实加强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共组织开展13次检查活动,对部直属单位和湖北、云南、西藏自治区等7个省(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水利行业各单位活动实施情况,由联络员跟踪了解、汇总情况,将“安全生产月”动态及时通过安全监督网、微信平台、水利报社汇总发布,共收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动态223条,发布在水利部网站、安全监督司网站以及微信平台上;将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动态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共上报活动动态4篇。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召开启动仪式、专题会议及宣誓活动等各种各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营造安全生产宣传声势,有力地促进了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为保障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主题,扎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宣传水利安全文化的重要载体,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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