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本合同所称标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位于 平方米。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计价方式:每平米 元,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款。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当在所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法定工作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特别约定
合同签订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八条 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拆迁安置房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拆迁安置房的房屋。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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