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境界、一种行动。沂蒙精神本质上是一种担当精神。无论在中国革命战争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沂蒙人民毁家纾难、热血报国,战天斗地、整山治水,敢为人先、开拓奋进,体现出强烈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翻开历史画卷,梳理临沂人民担当故事,一个个瞬间令人动容,一幅幅画面让人奋进。尽管沧海桑田,世事变迁,但临沂人勇于担当的精神特质,伴随着风雨洗礼更加夺目,担当与奉献已成为流淌在沂蒙血脉中永不褪色的红色基因。
勇于担当是一种责任、一种精神,更是一种能力,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行为之基、为政之要。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进取意识,是科学应对新常态不可或缺的精神因子。当前,临沂正处于转型升级、改革攻坚、奋力赶超的关键时期。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加快建设“六个临沂”,努力实现“走在前列”奋斗目标,需要我们以强烈的政治热情和责任担当,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沂蒙精神的科学内涵和时代价值,坚持把勇于担当精神注入血脉、融入灵魂、化为行动,磨砺意志、鼓舞斗志、催生壮志,努力加快推进临沂科学跨越发展。
为担当者担当,需要我们公道用人。要把善抓发展、敢于担当、实绩突出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为那些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原则和真理、在矛盾困难面前勇于承担重任、解决难题时有思路有办法的干部鼓劲撑腰,对那些不讲原则、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甚至关键时刻畏首畏尾、退缩失职的干部及时惩戒,绝不能让"圆滑官“获利,让”老好人"占先。
为担当者担当,需要我们公正处事。客观事物错综复杂、瞬息万变,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共产党人,最讲实事求是。在我们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各地实情,推进务实举措,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过程中,谁也难以保证料事如神、万无一失,俗话说的好,“勤快的媳妇多打碗”。我们要客观公正地给党员干部干事业的空间,建立合理的容错机制,给担当者留出错的空间;要强化组织关怀,帮助干部健康成长,对因工作失误的干部可以考虑教育要重、处分从轻,对影响期或处分期已满,本人表现突出,工作需要的,可以向上申请审批提拔使用;要整治恶意信访举报,保护干部合法权益和干事积极性,建立干部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机制,保障被举报干部的陈述和自辩权,对在干部考察、公示期间的举报要及时核查,给出明确意见,不能以无法查清为由长期搁置,影响干部使用,对线索不清、内容不具体的,可视情况对被举报干部进行关爱提醒,对恶意诬陷的要转请司法机关严肃处理,同时组织上要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干事环境,让敢于担当、敢于改革的干部敢于作为、有所作为、持续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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