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加盟甲方“数码投影机专家”数字影院项目,经营甲方相关产品的业务,经友好协商,对以下各事项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城市)开设“数码投影机专家”数字影院,经销明基投影机产品。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种授权为非排他性授权。店面为乙方所有或租用,租用店面须符合以下条件:租期至少一年;在租期内,无拆迁、改建、租房合同终止等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情况发生。如果出现此类问题,乙方应再次选择店面、经甲方考核通过后,另行开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协调货源,尽可能保证乙方货源。
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特许经营、商标授权使用等费用。
3.甲方需协助并主导乙方店面设计装修规格。
4.甲方需与乙方协商确定乙方经营目标,并切实进行目标达成效果追踪。
5.甲方承诺提供经营“数码投影机专家”数字影院所必要的训练,对乙方指定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派指定人员参加。
6.甲方有权根据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以及乙方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经甲方通知限期改正而未改正时,甲方可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做出警告、罚款、涨价、停货直至终止本协议、取消经销商资格的处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资格作以三个月的试运行期考核。
8.甲方提供乙方店面布置所必须的机模6个、相关辅销物品、店面海报等,并定期更新.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依法登记取得经营资讯产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向乙方提供副本复印件一份。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常规产品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活动。
3.乙方应保证在本店进行销售的主要为明基产品,店面展示以明基投影机为主,并服从明基投影机区域销售代表的调整,如乙方违反,乙方同意并 接受相应处罚。确认和处罚的具体措施见本协议第七条。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目标经营状况追踪的数据统计,并主动进行经营改善。
5.乙方应依照甲方标准对店面内外进行布置,如需进行变更(包括样机数量、宣传品等)必须经过甲方区域销售督导的同意方可。乙方店面的设计装修必须在甲方负责人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完成。需符合甲方公司形象规定。
6.乙方需要接受甲方店面运营三个月的考核,如违反甲方经营标准的则不得使用甲方所专有的一切店名标识。并无资格作为甲方投影机数字影院进行运营。
7.在乙方装修结束后,店面符合甲方装修标准者,凭发票和照片,可向甲方申请装修费用支持。费用以实际使用数额为准,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
四、知识产权
甲方根据协议授权乙方在明基形象店中使用的商标、专利、着作权、商号、认证标志等,乙方仅可在协议的授权范围内及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授权或超越范围使用。乙方对加盟体系提出的改进意见,经采纳后甲方可在其他的明基产品销售点使用。
五、保密条款
双方基与本协议及今后的合作中获得的对方公司的内部情况,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否则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期限、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满前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一年,再期满时亦同。
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经劝告未改进或乙方内部出现重大变更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实质性条款,经劝告未改进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一经终止,乙方应在7天内返还甲方所交付乙方列入保管的各种物品(手册、资料、标识、门头等),并停止以“数码投影专家”数字影院名义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以及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双方返还并停止使用对方的具有商业秘密性质的信息。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导致合约终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部分或全部装修费用支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合约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订于苏州市虎丘区。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传真件同样生效。
甲 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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