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经营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 年 月 日生效,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如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 月工资 元(大写: 元),甲方每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具体事宜需甲、乙双方协商。
第四条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款中,已包含劳动部门所规定的一切保险及相关一切费用。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有偷拿酒店财物、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二)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
(四)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六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有权扣发当月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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