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版本:第五版
大方县星宿乡龙山煤矿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大方县星宿乡龙山煤矿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30日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和范围
1、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防止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并在一旦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遇险人员,控制矿井潜在的事故隐患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为龙山煤矿出现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时抢险救灾的指导。
二、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长:李发中 (矿 长) 副总指挥:李天国 (总工程师)
张守德 (生产矿长) 徐继亮 (安全矿长) 孙晋正 (机电矿长)
成 员:褚 宾、范祥磊、甘同强、王 刚、王俊成 赵德友、孙晋献、黄朝兆
应急救援指挥部为救援的领导机构,负责一切指挥行动。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组: 1、地面应急救援组组长:徐继亮; 2、井下现场应急救援组组长:张守德; 3、技术指导组组长:李天国; 4、物资供应组组长:褚 宾; 5、通讯联络组组长:王 刚; 6、综合医疗组组长:范祥磊; 7、保卫警戒组组长:黄朝兆。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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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粉尘预防措施。
以“预防为主”的防尘综合措施,包括减尘、降尘、消除落尘和防止煤尘引燃爆炸。
①在采掘工作面、装载点转载点、提升运输等井下作业地点设喷雾降尘装置,以降低各尘源点的粉尘。
②掘进工作面采用湿式打眼,并设水幕净化空气。
③及时调整和控制各类巷道中风速,防止因风速过低而不能带走空气中的浮尘或因风速过高而重新扬起落尘。
④定期清扫和清洗巷壁上的粉尘,并冲刷巷道壁面。
⑤加强个体防护,井下所有接触粉尘的工作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以减少粉尘的危害。
⑥爆破采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 (二)通风事故预防措施:
1、合理优化设计矿井及采区通风系统,各用风点风速、风量必须达到有关规定。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详细的通风设计,井下要防止出现角联风路和串联通风。
2、各项工程技术措施,作业规程中对通风系统有明确要求的,必须编制通风设计部分,详细编写有关“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
3、通风设施必须牢固可靠,各种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规程》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对于使用的风门、风窗要求必须动作灵活可靠,风门、密闭能够有效地隔绝风路,风窗能够准确地调节风量。
4、建立完善的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维护通风设施。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习惯,做到随手关门,防止出现风流短路,造成通风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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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年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做到以风定产,杜绝超能力生产。 (三)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正确选择开拓方式、巷道布置与采煤方法。服务时间较长的巷道应布置在岩面中。
2、采煤工作结束后,需进行永久密闭。
3、在煤层中掘进巷道应用钢棚支护,采面尽量少用木材。 4、提高煤炭回采率,减少老塘浮煤。 5、挖出热源防火,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6、杜绝产生火源。
<1>在井口建立入井检身制度,下井严禁携带烟火。
<2>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运到送使用地点,剩余的油料必须运到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3>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纸等需运到地面处理,严禁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在井下。
<4>井下严禁使用电灯泡、电炉取暖,确需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执行。
<5>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严禁烟火或火炉取暖。 <6>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耐燃材料,并防止可燃物的大量积存。
<7>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规程进行爆破。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严禁放明炮、糊炮、不准用明火或动力进行爆破,炮眼封泥符合要求;严格按规程要求装存、连线、起爆。
四、事故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接报后应及时向矿值班领导和矿长汇报。并通知安监、生产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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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等部门。
2、接到重伤以上和一级非伤亡事故报告后,在两小时内,矿调度室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事故简要经过,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的判断等。
4、事故报告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一经查清,除责成补报外,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凡工作范围内的人身伤害,无论是否构成工伤级别,均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监科,并在24小时内到安监科登记。
五、应急救援
1、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发现人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性质及遇险人员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灾害情况实施抢救措施或起动相应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矿长任总指挥;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选择安全地点设立基地,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基地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及器材。
3、各职能部门和区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好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救灾工作。
4、应急救援的指导原则和措施: 4.1灾害处理的指导原则和处理措施
⑴任何地点发现火灾、透水、沼气或煤尘爆炸、冒顶、提升运输等事故时,都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和通知附近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迅速通知和引导灾区及受威胁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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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点人数,同时通知下列有关单位和领导:矿救护队、矿医疗室、矿长、总工、各分管副矿长、副总工、公司调度室、安监科、用工管理组、矿灯房、通防科、机电科、运输工区、保卫科、供应科、工会等有关单位,采取防治事故的措施。 ⑶对火灾、沼气或煤尘爆炸事故,员工自救除正确使用自救器外,还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峒室或独头巷道作为避难场所,创造自救条件;避灾时,应在避难所前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抢救时发现,要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消耗,借以延长时间待救,并可间断地敲击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
⑷发生各种大灾害事故的针对性处理措施基本要求如下: Ⅰ发生火灾时:
①应设法查明火灾性质、地点和范围。
②发现火灾,应切断灾区电源,尽量采取措施直接灭火。电器设备着火,应设法切断灾区电源,然后迅速将其扑灭在初始状态,防止灾情扩大。若火势较大或老空区煤层自燃无法直接灭火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③根据已控制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井口、井底车场范围内,可考虑反风或使用风流短路等措施;在井下其它地点一般要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必须有防止由火灾造成风流倒转的措施;有沼气涌出的采掘工作面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考虑调节风量。
④无论是采用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以及停止主扇等都必须有利于防止灾害扩大、抑制火势,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防止爆炸发生。
⑤封闭火区时,必须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建立临时或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应先用沙土设置防爆墙(厚度不小于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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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封闭进风侧、建立永久密闭墙;待火区气体没有爆炸危险时,再密闭回风侧。 Ⅱ矿井主要大巷及采区运输巷发生火灾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①若主要进风巷道,则可以优先考虑全矿井性反风的方法,其次再考虑风流短路法。
②若火灾发生于进风巷,火源之后有与回风巷通道时,则应用短路法,直接将烟雾排到回风道,同时采取调压法控风。
③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下行通风巷道,如果发火点有通回风巷通道,则可以采用上风侧短路法;否则应控制火风压,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 ④若火灾发生于进风、且为上行通风巷道,则可以采用下风侧短路法与控制火风压相结合的方法控制风流。
⑤若火灾发生于回风、且为平巷或上行通风巷道,则一方面防止其下风侧与进风相连的旁侧分支风流逆转而使烟流流入进风流中,另一方面采取措施控制火风压。
⑥若火灾发生于回风巷,应尽可能将其回风流中的所有障碍物都清除,以保证畅通的排烟路线。
Ⅲ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①除全力以赴抢救遇难人员外,同时切断电源,组织救护队探明事故的地点和范围,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②对充满沼气巷道要引入回风道排出,受灾范围内及排放瓦斯路线区段采取停电和撤人措施。
③处理事故时严禁使用灾区的电话和电气设备。
④处于回风侧人员,应佩带好自救器,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 Ⅳ矿井发生透水、突水事故时: ①要撤出灾区和下方受威胁的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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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截(阻),防止二次透水事故。 Ⅴ发生冒顶事故时:
①积极恢复冒顶区域的正常通风,如一时不能恢复,可利用管路向被埋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②处理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易后难,并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掘巷救人。
4.2救护组织和有关人员职责
Ⅰ矿成立以矿长、总工程师为首的救护指挥部。 Ⅱ有关人员职责如下:
⑴矿长和总工程师: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矿长任总指挥,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公司经理、公司总工程师和(公司)矿山救护队队长协助矿长,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派出具有救护知识的人员担任,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⑵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保证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器材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专用的特别许可证。
⑶矿副总工程师: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指挥某一方面的救灾工作。 ⑷矿山辅助救护队队长:是指挥部成员,领导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营救和事故处理。 ⑸法人代表:在救灾和事故处理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员工稳定思想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⑹矿安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⑺通防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测主扇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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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⑻矿调度室主任:负责迅速召集人员,根据救灾指挥部命令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⑼生产技术科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提供灾区及救护所需要的生产技术资料,并执行生产技术方面有关措施和指定工作。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总工程师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任务。
⑽有关采掘区队长、班长:负责查明在本区域或工作面的人数,听从调度室的指令,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退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掌握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有关的抢救任务。
⑾矿值班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有关领导,及时向下传达作战指挥部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入井人数和井下各采掘区队人数。
⑿井口检查站和矿灯房负责人:根据下井考勤和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立即准备足够的矿灯供救灾人员使用,严格控制矿灯的发放,对不持有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⒀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指挥部命令迅速发运救灾地点。供应科必须备足处理各种灾害事故的物资,井下非常仓库器材按标准配备。
⒁机电科科长: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⒂运搬工区区长:按指挥部命令,迅速调集井下车辆,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⒃综合办、保卫科负责突发事故时的秩序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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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灾总指挥下令解除紧急状态,各单位按矿统一部署组织恢复生产工作。
六、现场急救方法: (一)、事故抢救原则: 1、先重后轻,积极抢救。
2、先近后远,安全撤离,妥善避灾。 3、统一指挥原则。 4、及时、随时报告灾情。
(二)现场急救需要遵循“三先三后”的原则:
①对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的不久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动。 ②对出血的伤员必须先止血后搬动。 ③对骨折的伤员必须先固定后搬动。 1、对中毒或窒息人员急救。
①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地点。 ②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其上衣和腰带,脱掉其胶鞋。
③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④根据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伤员的神志情况,初步判断伤情的轻重。 ⑤对SO2和NO2的中毒者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压胸或压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则会加重伤情。
⑥人工呼吸持续的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为止。当救护队来到现场后,应转由救护队用苏生器苏生。
2、对外伤人员的急救。
①对烧伤人员的急救,烧伤急救可概括为灭、查、防、包、送五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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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火源,缩短烧伤时间。 查:检查伤员呼吸、心跳情况;检查是否有其他外伤或者有害气体中毒;对爆炸冲击烧伤伤员,应特别注意有无颅脑或内脏损伤和呼吸道烧伤。
防:要防止休克、窒息、创面污染。伤员因疼痛和恐惧发生休克时或发生急性喉头梗阻而窒息时,可进行人工呼吸等急救,为了减少创面的污染和损伤,在现场检查和搬运伤员时,伤员的衣服可以不脱、不剪开。
包: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感染,在现场,除化学烧伤可用大量的流动清水持续冲洗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要弄破水泡以保持表皮。
送:把严重的伤员迅速送到医院,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柔,行进要平稳,并随时观察伤情。
②对出血人员急救。对这类伤员,首先要争分夺秒,准确有效地止血,然后再进行其他急救处理。止血方法随出血种类不同而不同。动脉出血是从伤口向外喷射,血液鲜红;静脉出血血流缓慢而均匀,且出血是暗红色;毛细血管出血向水珠似地从伤口流出,血液呈红色。对静脉血管和毛细血管出血一般用干净布条包扎即可,大的静脉出血可采用加压包扎法止血,动脉出血应采用指压止血法或加压包扎法止血。
对于内伤而咯血的伤员,首先使其取半躺半坐的姿势,经利于呼吸和预防窒息。伤员要平衡呼吸,不要惊慌,以免血压升高,呼吸加快,出血增多。等待医生下井急救或护送出井就医。
③对骨折人员的急救。首先用毛巾或衣服作衬垫,就地取用木棍、木板、竹笆片等材料做成临时夹板,将受伤的肢体固定后,抬送医院。对受挤压的肢体,不得按热敷或绑止血带,以免加重伤情。
3、对溺水者的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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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溺水人员应迅速采取下列急救措施。
①转送:把溺水者从水中救出后,要立即送到比较温暖的空气流通的地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以保持体温。
②检查:以最快的速度检查溺水者的口鼻,如果有泥水或污物堵塞,应迅速清除,擦洗干净,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③控水:使溺水者取俯卧位,用木料、衣服等垫在肚子下面,或将左腿跪下,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护者左侧大腿上,使其头朝下,并压其背部,迫使其体内的水由气管、口腔里流出。
④人工呼吸:上述方法控水效果不理想时,应立即做俯卧背压式人工呼吸或口对口吹气,或胸外心脏挤压。
4、对触电者的急救。
①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②迅速观察伤员有无呼吸和心跳,如发现已停止呼吸或心音微弱,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
③若呼吸和心跳都已停止时,应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④对遭受电击者,如有其他损伤(如跌伤出血等),应做相应地急救处理。 七、善后处理:
由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对职业病危害人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进行赔偿、医疗及调整安置,确保职业病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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