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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合作开发合同

2020-06-05 来源:帮我找美食网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长冲集体土地山陡沟深、土质较差、缺乏水源、无法搞农业,因此,与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长冲土地及深沟,利于群众搞种植或养殖。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____市湾溪街道三组长冲,项目名称长冲填埋场,具体位置以地形图所示。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利润分配:甲方集体享有长冲填埋场项目收益的29%利润,拥有耕地的农户享有29%利润,乙方享有42%利润。  

  2、乙方承担项目合作开发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手续。  

  3、本合作项目不发生土地权属的39;变更,土地权属依旧是岩头河村三组或农户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补偿由乙方出资,若有纠纷,甲方协助解决。  

  5、修路中需填(大冲)集体田(原吴承租),乙方给予甲方一次性补偿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币,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使用期以吴所签时间为准。  

  6、合作时间:以乙方开始填埋至填完为止,限期两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运作该项目,收益全归甲方。  

  7、填土质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质,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个别农户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规划、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予补偿乙方任何损失。  

  第三条、合作管理及职责  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员组成合作管理,负责该项目具体组织和实施,由甲乙双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任何一方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另一方在取得证据时,有权要求违纪方按1:5的比例进行赔偿。  

  第四条、合同纠纷处理  当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群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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