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安全责任:
1.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责任人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事故,应直接负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责任。
三、本《责任书》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归甲、乙两方保存。
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学校法人代表。
甲 方:分管副校长: (签章)
乙 方: (签章)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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